项目编号:
报名已结束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东湖新城新能源充电站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2〕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郸市东湖新城新能源充电站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一至三标段。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一标段:新建道路蔺相如大街(建安路-联纺路、联纺路-丛台路、丛台路-娲皇路),全长约1517.73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两侧各10米绿线;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第二标段:新建道路李牧街(永通路-丛台路),全长约246.09米,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米,两侧各5米绿线;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第三标段:新建道路北仓路(毛遂大街-平原君街),全长约642.36米,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45米,两侧各10米绿线;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1.3工 期:第一标段:19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2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第二标段:14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2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第三标段:16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2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含勘探、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第一标段: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三标段: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勘察、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20 08:30:00 至 2022-07-25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邯郸市东湖新城新能源充电站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邯郸市东湖新城新能源充电站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邯郸市东湖新城新能源充电站及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标段 9:00 12:00 14:00 17:00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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