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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山路北7条道路建设一标段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 2022-07-21

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山路北7条道路建设一标段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山路北7条道路建设一标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AZB2022-7-6;

交易中心编号:TS-GC-20220718-01

2.2项目名称: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示范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环山路北7条道路建设一标段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蚕子峪片区规划一路、规划一街、规划二街;

2.4建设规模:规划一路北起规划一街,向南经规划二街、规划三街、规划四街,止于环山路,长约834.05,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施工内容包含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规划一街西起科技中路北延,经规划一路东至规划博阳路,长约333.0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施工内容包含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规划二街西起科技中路北延,经规划二路东至规划博阳路,长约575,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施工内容包含道路、雨水、污水、照明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0212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496.225876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公告时间:自20220721日起至20220727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81009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33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东首

电话:0538-218201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佃杰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电话:0538-8263918/8230818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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