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亮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亮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269
项目名称:2023年亮化工程设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1.78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1.78
采购需求: 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照明工程设计甲级(及) 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浑南区飞云路2号
联系方式: 024-24699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112)
联系方式: 024-31320765
邮箱地址: lnqsgczx@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省勤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90101310056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024-31320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