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复兴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复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复发改〔2021〕1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配套资金及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邯郸复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邯郸市复兴经济开发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路网设计 【2】建设地点:复兴经济开发区 【3】资金来源:财政配套资金及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4】设计周期:30日历天 【5】建设规模:霍北路(走廊路-纵横大道)、霍北南路(纵横西路-纵横大道)、走廊路北段、走廊路(霍北路-林西路)道路、纬三路(纵横西路-纵横大道)等五条道路,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工程。 【6】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29 08:30:00 至 2022-04-03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19 14: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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