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加速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怀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行审投资审字〔2022〕55号、怀行审招核〔2022〕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和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产业园区本项目园区规划总用地规模为201297.78m2,约301.95亩。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80519.10m2,总建筑面积为209335.10m2,主要包括生产区、研发区及生活区,具体内容如下:①生产区:轻型加工厂房建筑面积31066m2;联排加工厂房建筑面积21441m2;双拼小型厂房建筑面积8784m2;独栋大型厂房建筑面积5574m2;独栋小型厂房建筑面积18063m2;特型厂房建筑面积12436m2。②研发区:多层研发厂房建筑面积70343m2。③生活办公区:办公及其配套、产业展示招商中心、会议中心、餐厅建筑面积26685m2。④地下人防、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4890m2。⑤附属用房53.1m2。(2)基础设施配套本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总用地规模为67500m2,约101.25亩,包括经一路336.4m,友谊大街850.9m,锦绣大街860.5m,建设道路工程、配套雨污水管网、中水管网、电力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2.1.2建设地点:河北怀安经济开发区应急产业园友谊大街南、迎宾大道西、锦绣大街北、规划经二路东。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投资额2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应达到《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8-05 00:00 至 2022-08-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张家口昌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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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怀安县左卫镇经济集聚区产业服务中心E区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44号春盛写字楼2楼 |
邮编: | 07615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景献军 | 联系人: | 韩滢 |
电话: | 13903239764 | 电话: | 0313-5980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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