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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沙地区零星维修工程批量集中采购招标公告(2024-jyckce-g1006)(第1包)

· 2024-06-05

2024年度长沙地区零星维修工程批量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YCKCE-G1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长沙地区零星维修工程批量集中采购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照明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室内装修,屋面外墙防水、道路整修,绿化补栽,给水排水管线整修等日常维修,要求供应商能随时响应我部维修需求。预算总金额154万元,规模以实际发生为准,单个项目合同不超过20万元,累计达至限额则合同自动结束。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最高投标限价:154万元。

2.4服务期限:计划工期1年,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至限额则合同自动结束。

2.5其他:项目编号:2024-JYCKCE-G1006

招标代理登记号:24-70CAP59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否决或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报告中须提供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并附带查询时间资格声明并加盖公章

相关查询网站: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

②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

③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违法税收黑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外资(含港澳台)背景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投标单位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在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以上如有新文件,按新文件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65日至20246269时30分前(工作时间内审核报名资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new.sztc.com)(如未注册会员,请登录http://new.sztc.com/gyssc/17414.jhtml页面了解如何免费注册会员),登录后点击【投标人】—【投标管理】—【在线报名】—【查询报名的项目】—提交登记资料并通过后—【文件下载】—成功下载文件后即为报名成功

5.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均加盖公章)

  •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报名费支付凭证。

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自行核查是否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并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全部证明文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将导致废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4 6 26 09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6 26 0930分,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国信大厦27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同时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8.14月1日起,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采网互联网 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即实施凡采必入,凡是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投标人在 plap.mil.cn 网站注册截图,投标时未提供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8.2报名费用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号:(人民币)11002982389701

财务联系电话:0755-83500092

投标供应商缴纳标书费前,请认核查是否符合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费用支付后概不退回。支付时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报名费,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18817012315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国信大厦2703

晨跃、齐玉娟

联系电话:18948761755(投标报名)13690100861

电子邮件:2655134720@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755-22965602、0755-8666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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