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道周路片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审【 2022 】 41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东山县西埔镇虎山公园至道周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一)特校东侧道路工程,道路长度 140m ,红线宽 33.4m ,起点 k0+000 与育新路交叉,工程位于东山县医院西侧,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无障碍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二)生态停车场工程,新建停车位 107 个,其中残疾人停车位 4 个,配充电桩停车位 8 个,总建筑面积 4331.0 平方米。位于东山县道周路南侧,实施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停车位、绿化工程、充电桩、照明工程,进出口道闸机 2 台等市政配套设施。(三)城市主干道改造 3.4 公里盲道、虎山公园改造 2 个无障碍停车位、新新帝景商圈生活区改造 1 个无障碍坡道及 2 个无障碍停车位、东山县医院改造 2 个无障碍停车位、行政服务中心改造 2 个无障碍停车位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道周路片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 ¥ 5341285.97 元(含暂列金 260000 元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算审核价为 ¥ 5341285.97 (含暂列金 260000 元 ),发包价为 ¥ 4733485.59 元(含暂列金 260000 元)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 2016 〕 8 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 2015 〕 35 号及闽建办筑〔 2015 〕 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的(闽建 [2016]5 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应当否决其投标。( 3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 2021 〕 7 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 2020 〕 2 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4 )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 )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 00:00:00 至 2022 年 8 月 23 日 23:59:59 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2%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100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 18.2.1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8 月 24 日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山县职工住宅合作社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 341 号 ,邮编: 3634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传真: /
联系人: 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 22 号明发商业广场 2 幢 3 单元 2110 室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6-2182266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 341 号,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府后路
联系电话: 0596-5883512 、 0596-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东山县西埔镇景运巷 3 号 3 楼
联系电话: 0596-5888600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