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108-440100-04-01-445417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谷北路(旅南路-山前旅游大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谷北路(旅南路-山前旅游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 ||
标段(包)名称 | 金谷北路(旅南路-山前旅游大道)工程第三方检测监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金谷北路(旅南路-山前旅游大道),项目位于花都区花东镇龙地广州空港物流园北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45米,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起点顺接现状金谷北路-规划旅南路交叉口,终点衔接现状山前旅游大道,路线总长约1.16公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等。 | ||
招标内容 | (1)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材料检测(包含简易土工试验、沥青试验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路基路面施工(交竣工)质量检测、室内土工试验、市政道路排水工程检测等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检测项目。(2)第三方监测服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等主要内容,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所需监测项目服务。(3)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监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等,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费用。最终费用经财政部门评审后,若费用高于合同价的按合同价执行,低于合同价的按评审价执行。 | ||
工期(交货期) | 从中标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监测)时间顺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69.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且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覆盖: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应涵盖工程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CMA)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规定。(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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