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206-440106-04-01-13003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泛光照明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2.3.(1)项目范围: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7,173.33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可建设用地面积约70,048平方米(包括西地块和东地块)。其中,东地块用地面积约32,283平方米,地块中历史建筑核心保护区的历史建筑需保留并活化改造;西地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7,765平方米,是主要的新建建筑用地,总建筑面积约470,00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48米的集商业、商务、办公为一体的综合体建筑。(最终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项目建设范围:中国人工智能(广州)产业园项目建设范围为红线内所有区域及部分红线外道路扩建(员村西街)、110KV变电站、地块中间规划路、周边城市绿化,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在西地块内主要建设三栋塔楼(以下分别以T1、T2、T3简称)、四层裙房、四层地下室(包括规划路下地下空间)、一个配建110KV变电站,并须考虑东地块及与西地块地上、地下连接通道。 (3)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绿色建筑三星标准。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及范围: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涉及建设内容的泛光照明设计(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8.1设计内容: 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规划道路一、与周边市政道路接驳、员村西街扩建、周边绿化衔接等)涉及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应泛光专项设计及相关专业概算编制、预算清单编制。 项目红线内建筑外立面、塔冠灯光、室外空间、下沉广场、架空层、裙房屋顶、平台花园、建筑外挑部分、雨棚等泛光设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筑主体的LED灯带、线性灯、点光源、地埋灯、投光灯、LOGO的照明设计等,重点关注幕墙立面体现、周末集市与夜间集市、办公商业出入口、露台与屋顶花园、东地块历史建筑等灯光氛围设计,以及办公、商业广场科技灯光秀等。 2.8.2其他工作:(1)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概算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消防报建等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工作,并参加相关的会议汇报、会议汇报文件编制工作、市专项设计汇报(照明中心等部门专题会)。 (2)完成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图图纸会审及答疑、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答疑等开工前准备工作。 (3)配合施工根据项目现场需求,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并及时配合处理施工中发生的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随时接受招标人工程经理在设计技术上的咨询。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合同和设计任务书。) | ||
工期(交货期) |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96.62544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1)、(2)、(3)、(4)、(5)项设计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设计条件(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2条要求)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格式自定)。 3.4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6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自编1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段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38698332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十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程工、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4407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5536908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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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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