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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局宁河麒麟桥项目沥青混凝土、水稳招标采购公告

· 2024-07-06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麒麟桥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DQJQLQ-2024-07

1. 采购条件

1.1宁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宁河区麒麟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 的沥青混凝土、水稳已具备法定采购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招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17]2252号);

7)《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大桥局工管〔2020〕12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天津指麒麟桥项目,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新建森林路主线(含麒麟桥)全长1218.4m,工程起点为现状海龙路 与八经路路口,终点为现状滨水西路与小崔路路口,沿线跨海龙路明渠与蓟运河;同时包含路线终点处现状滨水西路的纵断改 造,改造长度约450m。森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红线宽度4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 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的设计和采购施工。线外工程包括蓟运河两 岸堤顶道路改造、小薄桥乡村路与小薄集中隔离点配套道路工程的设计和采购施工。合同额:28007万元。计划开始工作日 期:2023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49 天。

2.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 (元)

投标保证 金 (万元)

备注

LQ-01

细粒式沥青 混凝土

AC-13CSBS

符合技术 规格书中 的要求

4100

天津市 宁河区 台街道小崔路与 滨水西路交叉口

韩世强 17612280728

0

0

中粒式沥青 混凝土

AC-20CSBS

6140

粗粒式沥青 混凝土

AC-25C

5560

合计

15800

SW-01

水泥稳定碎

3.5MPa

符合技术 规格书中 的要求

13100

天津市 宁河区 台街道小崔路与 滨水西路交叉口

韩世强 17612280728

0

0

水泥稳定碎

4MPa

16200

合计

29300

注:

1、付款比例: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70 %;3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额的25 %;余款 5%待本期结算货物质保期满后次月支付,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 的保证责任。质保期12个月。

2、付款方式:币种: 人民币 。方式:付款方式:币种: 人民币 。方式: 电汇或承兑汇票(或银行票据) 。卖方承担贴息费用。 3、验收说明:沥青混凝土按照过磅重量验收,水泥稳定碎石按照现场设计厚度计算实际压实方量,按照配比容重计算重量。 4、卖方需提供合格证、质检报告等一切相关技术资料,满足使用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 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

3.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2023年)的至少 连续两个年度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已获得质量、安全、环境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和生产、检测许可证;须提供原材料2023年合格 证和检测报告不少于三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铁路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2023年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 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 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 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 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3.6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7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3.8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9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2.2条,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号 。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 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3.9参与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r13g.crcc.cn/,注册提交 成功即可参与投标。

3.10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 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 sxt.gov.cn )中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 ww w.creditchina.gov.cn )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6)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5日9时~2024年7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建

云采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必须以投标人公户电汇方式购买,汇入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备注,例: XXX 有限公司, XXXX 件,招标服务费

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组织单位仅退还投标人购买本次招标文件款,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 后,在 2024 7 15 9 00 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机构电子邮箱,过时将不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机构将以电子邮件形式于在 2024 7 16 9 00 前答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9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7月25日9时,地点线上递交。

  1. 逾期未上传、不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媒介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麒麟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海龙路杨河湾国际驿站B11 联 系 人:韩世强 话:17612280728

7.2招标机构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河区麒麟桥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海龙路杨河湾国际驿站B11

联 系 人:韩世强 话:17612280728

电子邮箱:1030028968@qq.com

2024年7月5日

附件1: 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招标编号

包件编号

参与物资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招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选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附合同条款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 准为最终报价总价10%。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招标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附件2: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 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 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 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招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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