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足中央商务区海棠壹号(工程名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6-500111-70-03-01239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2、3组C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万㎡,其中裙房建筑面积约1万㎡、地下车库面积约3万㎡。地上主要功能为宴会及会议功能,地下为车库及设备用房为主。另外还需设计项目一期塔楼部分负一层至五层土建改造,为后期酒店入驻预留条件。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05.06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及与一期塔楼搭接的配合工作等所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项目评审手续办理(含提供审批部门要求的各项文件资料等)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平场设计、建筑专项设计(含节能设计)、结构土木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电气工程设计(含强弱电工程、变配电工程等)、室外道路及附属工程(含室外管网工程、环境景观工程、照明工程、临时停车设计等)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BIM设计,完善红线及相关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和业主提出的所有内容,确保该项目按图纸竣工后能够通过审核验收,正常运行,满足使用要求。不含人防设计、楼宇灯饰设计、精装修设计及与精装修匹配的弱电智能化设计。
2.5 设计服务期限:8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20日历天;
☑初步设计2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40;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 | 重庆市大足区足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梁老师 | 联系人: | 谢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086790983 | 联系电话: | 1858019451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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