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宏图街(新安路-通海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HSZ2024-05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宏图街(新安路-通海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以珲合经发审批[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宏图街道路长度800米,道路起点新安路,道路重点通海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40米,用地面积31207.91平方米,建设车行道面积12161.5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958.32平方米,绿化带面积17088.09平方米,交通标线880平方米,交通指示牌12个;d300雨水口连接管340米,雨水检查井井周加高及加固17处,污水检查井井周加高及加固13处,雨水口加高14处、新建平蓖式雨水口6座、溢流式雨水口14座,路灯54盏。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珲春海洋经济示范区(西起新安路,东至通海路)。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8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工期426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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