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张家湾路下段(逢桥路-民族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昌市张家湾路下段(逢桥路-民族路)照明报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白洋工业园
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逢桥路,止于民族路。道路全长478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0米,车行道宽26米,设计车速60千米/时,双向6车道。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0kv配电及路灯采购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10KV配电工程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还应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业务行政许可;(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路灯供货方)必须是本项目路灯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和10KV配电工程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力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距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8.信用等级: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诚信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10KV配电工程施工方)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诚信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照明工程施工方和10KV配电工程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10.投标人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项目照明工程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 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
(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3 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8月30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合同签订
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中南二路99号
联系人:刘诚
联系电话: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国际酒店22楼
联系人:尹镭
电话:0717-6253135-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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