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城路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1523-07-01-474438 | ||||||||||
投资项目名称 |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项目批准文号 | 陆河发改投审〔2023〕63号、陆河财建审〔2024〕64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城路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城路一期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建设地点 | 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西片区区域,起点位于新田嘉华酒店,终点新田幼儿园 (K0+000~K2+640)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除争取专项债券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环城路一期全长2640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铺设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以及交通工程(含交通监控)、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最终以工程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招标内容 | 环城路一期全长2640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铺设沥青路面、混凝土路面以及交通工程(含交通监控)、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最终以工程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
质量要求 |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43557750.6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申请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4.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5.专职安全员要求: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责任、权利、义务等;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协调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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