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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经开区姚家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安路、河新街、姚家房街、规划路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09-08
招标公告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经开区姚家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张经审字[2022]17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张家口经开区姚家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南安路、河新街、 姚家房街、规划路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工程总承包 2 建设地点: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姚家房镇 3 建设规模:新建南安路(南环路-姚家房街)道路全长 584 米,道路红线 宽度 30 米,新建河新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全长 1034 米,道路宽度 20 米, 新建规划路(河新街-姚家房街),道路全长 268 米,道路红线宽度 20 米,新建 姚家房街(滨河路-奥康路)道路总长 1020 米,道路红线宽度 40 米,建设内容 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地下管网工程(雨水、污水、电缆沟、 照明地下部分,其中姚家房街不含污水)、景观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内容。 4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 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周期:300 日历天竣工。 5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 效的设计技术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规定。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应达到 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对新建南安路(南环路-姚家房街)、新建部分河 新街(滨河路-奥康路)、新建规划路(河新街-姚家房街)、新建姚家房街(滨 河路-奥康路)道路项目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地下管网工程(雨 水、污水、电缆沟、照明地下部分,其中姚家房街不含污水)、景观绿化工程、 附属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部分:新建南安路、新建部分河新街、新建规划路、新建姚家房街(滨 河路-奥康路)四条道路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照明工程、地下管网工程(雨 水、污水、电缆沟、照明地下部分,其中姚家房街不含污水)、景观绿化工程、 附属工程等内容进行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 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 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 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同时具 备以下资质: 1 设计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 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负责设计任 务单位提供)。 2 施工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施工任务单位提供)。(注:施工总承包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 好政策衔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 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 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 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1.2财务要求: 2021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应至少具有 1 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 3.1.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 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担任过类似的市政综合工程(须包含城市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 计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 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 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 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9 09:00:00 至 2022-09-16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9-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通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经开区长城西大街凤凰国2期27号楼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花园小区9号楼1单元1层14、2层14及地下室14号房产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0313-5880086 电话: 0313-589129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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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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