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新十一大道东段道路、新二十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二十八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平三路南延新建工程(EPC)(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新十一大道东段道路、新二十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二十八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平三路南延新建工程(EPC)。
2.2招标编号:信建公开招标SZ[2022]018号。
2.3建设地点:信阳市。
2.4项目计划总投资:71712.39万元。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建设内容及规模:
信阳市新十一大道东段道路新建工程:新十一大道东段道路全长2.152公里,新建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信阳市新二十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建工程:项目道路全长2.17公里,新建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信阳市新二十八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建工程:项目道路全长1.739公里,新建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
信阳市平三路南延新建工程:项目道路全长1.297公里,新建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等。
2.7计划工期:
①信阳市新十一大道东段道路新建工程:24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②信阳市新二十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建工程:21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③信阳市新二十八街(新七大道—南京大道)新建工程:24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④信阳市平三路南延新建工程:12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工期)。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或建设单位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按绝对工期顺延。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范围:
项目EPC(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①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及设计报批报审、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及其他相关设计服务。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设备除外)。
2.10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2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联合投标体施工单位提供)。
3.5 人员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企业应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必须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7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凭CA钥匙登录进入信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打开招标文件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9 月 30 日 09 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投标人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国信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局5楼
联系人:闫哲源
联系方式:0376-633766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联系人:胡帆
联系方式:0376-8181111/15713765777
监督部门: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轩武
联系方式:0376-763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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