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吴楚大道智能化改造暨道路景观提升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的毛渣石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吴楚大道智能化改造暨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的毛渣石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吴楚大道智能化改造暨道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毛渣石材料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鄂州市吴楚大道为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km/h,双向 6/8 车道,增设双向2车道辅道,道路标准宽度 55m,全长 6.4k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鄂州市吴楚大道智能化改造暨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强弱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该工程起点位于五四湖大桥桥头,向东方向延伸至高新大道(三江港段),与高新大道呈 T 型平交后向东南方向继续延伸,终点位于螺蛳港桥桥头,改造里程长约 6.4 公里。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20000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毛渣石材料;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交货期:收到供货通知二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华容镇楚藩大道15号,湖北路桥市政建设工程项目部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相关行业规范质量标准和设计文件质量要求,以及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和业主对工程缺陷责任期的要求。所供材料的规格、性能需满足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以及相关业主单位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所发布的使用和验收标准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标准更新时,按新标准检测与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无
供应商具有/;
3.1.3财务要求:
无
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度、年度、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年度、年度、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
无
供应商近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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