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化学管材补采(第3次采购)采购公告
本项目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化学管材补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化学管材补采询比采购;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其中 2 个子项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高新区市政道路工程包括 12 条道路,其中 11 条新建道路和 1 条改造道路。新建道路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全路段路基、路面、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改造道路(航空路)主要是对路面进行维修改造及刷黑,同时配套建设交安、电力通信、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2)西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期)改造内容包括三利路(航空路-中石化油库)、六合路(新河-机场路)污水管道工程,主要解决设计范围内道路沿线周边居民生活区污水段);
本次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东区给排水工程施工;
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不含税最高限价46500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化学管材一批;
2.2采购计划下达后2天内批次交货;
2.3交货地点: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东区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乙方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GB T13663.1-2017)、《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GB/T 13663.2-2018)、《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01—200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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