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产业大道项目经理部
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宜宾高新区产业大道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产业大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地材 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宜宾高新区产业大道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大道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是宜宾市三环十射骨架路网规划中的一条重要道路,连接屏山县、叙州区,串联宜宾高新区、一曼新城,是宜宾市高快速路网的重要组成与补充。项目紧密衔接一曼大道、宜宾绕城高速,向西可连屏山,向东可达一曼新城、宜宾主城。项目红线宽度55米,双向6车道,实施城市主干道等。路线全长约5.89公里,涉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浅沟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根据项目特点以及征地拆迁推进情况,施工阶段考虑分为两个工区,以柏溪互通为界,即中四路至柏溪高速互通为一工区;柏溪高速互通至一曼大道为二工区。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材料名称、数量、交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网址https://sp.iccec.cn/) 推荐单位请选择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产业大道项目;如已注册且推荐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单位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分公司-产业大道项目,并获批准取得合格供方资格。
3.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资质。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小规模及以上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近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同时需附近2年(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中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无财务报告的出具财务报表即可,(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2 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2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 2 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其他要求:贸易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近 2 年在四川省建设市场无不良信誉记录。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9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10 本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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