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泰山区市政设施维修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202000137
交易中心编号:TS-ZC-20221020-02
项目名称:2022年泰山区市政设施维修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84.560635万元,其中一标段108.793142万元,二标段75.767493万元(本项目可兼投,不兼中,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可优先选择)。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2年泰山区市政设施维修提升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为2022年泰山区市政设施维修提升项目道路、照明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 量清单。
第二标段:主要为2022年泰山区市政设施维修提升项目排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20日历天、二标段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上针对本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如未按照要求登记备案,其投标无效。
3.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领取文件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单位)》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1月7日14时00分之前(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一标段):李奇
联 系 人(二标段):殷成龙
联系方式:0538-822729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金德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三里商业广场2号楼1-2层2-11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世珍
电话:0538-866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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