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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5省道红卫路至337国道段送配电及照明工程

· 2022-06-23

L15省道红卫路至337国道段送配电及照明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L15省道红卫路至337国道段送配电及照明工程已由南大港产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HB20220656500100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L15省道红卫路至337国道段送配电及照明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组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4 09:002022-06-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18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大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黄骅市木禾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大港产业园区 地址: 河北省黄骅市海丰南大街15号
邮编:

邮编: 061100
联系人:

焦工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317-5462056

电话: 1502865585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2261680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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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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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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