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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山组团骨架道路建设工程——南环西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采购(第三次)询价公告

· 2022-12-23

神龙山组团骨架道路建设工程——南环西路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采购(第三次)询价公告

我公司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神龙山组团骨架道路建设工程——南环西路(下称本项目)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实施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神龙山组团骨架道路建设工程——南环西路。

(二)项目概况:起点桩号K0 887.664,终点桩号K1 746.839,道路全长859.175m,红线宽度24m,双向2车道,车行道宽8m,人行道宽4m,设计时速30km/h。

(三)项目地点:广安市神龙山组团内。

(四)控制价:本次询价控制总价为¥296487.7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935.52元),控制单价详见报价表。

(五)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六)施工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9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2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月日(具体施工时间以我公司通知为准)。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行业相关规范及本项目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八)检测标准

1.长度允许偏差为杆长的±0.5%;

2.杆身直线度允许误差小于3‰;

3.杆身横截面直径、对角线或对边距允许偏差为±1%;

4.路灯基础、电力电缆、配电箱等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三)其他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即2019年7月1日至会议时间)至少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000.00元的照明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相关业绩的施工合同的复印件、与合同内容对应的税务发票复印件(税务发票金额不低于140000.00元)、交工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且为本单位人员,报价单位须提供最近3个月为其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3个月指从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地往前推3个月。

4.报价单位近3年(即2019年7月1日至会议时间)未出现过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处于投标禁入期。报价单位或单位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

三、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

(二)递交方式:本次采购实行网络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报价单位将以下资料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传送至邮箱slgsyxtyl@163.com。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3)。

4.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5.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7.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

8.承诺函(须按我公司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6)。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且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按报价表要求报价,不得修改报价表中实质性内容,报价结果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控制价(单价和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5900.00元。

(二)缴纳方式:报价保证金须通过报价单位的银行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在2022年12月27日09时30分前到达以下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号:024400000120010000867

注:报价单位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报价保证金,因备注不清造成无法辨别报价保证金是否缴纳的,后果由报价单位负责。

(三)退还:非中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一)金额:中选价(合同暂定总价)的10%。

(二)退还:中选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施工内容经我公司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我公司于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报价资料审查

(一)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报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信用查询相关证明资料、承诺函,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资料个别材料不齐全,询价小组认为可以补正的,应告知报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报价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补正的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报价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确认]后提交我公司,否则无效。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则报价资料审查不予通过。报价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我公司按符合要求的有效报价(总价)由低至高确定本次采购的中选候选人,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单位报价(总价)相同,则以抽签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我公司有权重新开展采购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递补的合同价均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特别说明

(一)因中选人原因被我公司取消中选资格或中选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放弃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相关要求等履约的,将被广安

交旅集团或我公司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自纳入广安交旅集团或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我公司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安市枣山园区迎宾大道广高新城A栋16楼(广安交旅集团)

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0826-8967228

附件:1.报价表

2.合同

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相关证明资料

4.授权委托书

5.信用查询流程及要求

6.承诺函

7.图纸

广安交投神龙置业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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