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一期路网及通济东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路网工程(通济东路)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荔发改【2022】137号)、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路网工程(通济东路)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荔发改【2022】208号)、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一期路网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荔发改【2022】156号)、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一期路网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荔发改【2022】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8126.56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总价最高限价为25601.43万元; (1)设计费用暂定292.37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25309.06万元最终以财审部门审核结论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本项目总工期为610日历天(含设计和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设计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算,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并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3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2)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55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路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市政路桥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等专业(下同)。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是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建造师),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3 0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01-16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莆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1-16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1-16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可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缴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政府大院内4号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110809,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87554218@sina.com
电话:0591-87554218,传真:/
联系人:林腾、李卉、林游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4-22920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933200000007]
[户名: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4784708964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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