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市徐水区纬四路、经十五街、经十七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徐水发改【2022】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新建徐水区纬四路、经十五街、经十七街,其中,纬四路新建道路长度400.697米,经十五街新建道路长度379.119米,经十七街新建道路长度398.619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
2.2招标范围:2.2.1本项目招标分为1 个标段。2.2.2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徐水区纬四路、经十五街、经十七街。2.4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2.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参与投标的企业应是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8 09:00至2023-01-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与下载(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2-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保定市徐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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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保定市徐水区宏兴西路复康胡同1号 | 地址: | 保定市兴业路289号U谷电商产业园3号楼4层409室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任耀军 | 联系人: | 王园园 |
电话: | 0312-8686026 | 电话: | 0312-3128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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