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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g205国道(徐连高铁~新开河桥)照明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22-12-29

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

G205国道(徐连高铁~新开河桥)照明亮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沂市智慧灯网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已由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新行审批备(2021)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5国道(徐连高铁~新开河桥)照明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沂市高流镇

2.2建设规模:新沂市国省干线公路照明亮化工程G205国道(徐连高铁~新开河桥),里程桩号:K967 235~K971 980、K975 330~K979 250,长度8.665公里;包含10米单臂太阳能路灯及10米双臂太阳能路灯的制作、工艺技术、与工艺设备配套的仪表及检测元件、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基坑开挖、土方回填、电气接地、路灯基础、灯具安装、路灯调试试运行、现场服务、工厂技术培训及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3合同估算价:约249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质量、性能指标、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必须达到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国家现行规范和规定标准,安装调试完成后需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的经营权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协议或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本项目两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credit.jiangsu.gov.cn/)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或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4.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通过徐州市公共资源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网 址:http://www.xzggzy.com.cn/jryd/index.html)。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9155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 为招标人。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 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电子保函(保单) 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申请人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4001538889、0516-67019013。

4.6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9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招标文件报名时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没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而直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报名地址: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受理窗口报名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4报名时间:202313日至2023年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需要提交: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

(4)企业信用报告。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211400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3年21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3年211430

开标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新通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棋盘镇航空产业园(机场大道东)

联系人:曹经理

电话: 17705225965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B座9楼

联系人:曹海洋

电话:18662377257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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