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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东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2-12-30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东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纬三路东伸工程项目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东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2工期:50天。2.3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2.4最高限价:725.43万元。2.5质量标准:合格。2.6建设规模:纬三路东伸工程,起点为塔西大街,终点为塔中大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 20米,道路中心线长度 463.79 米,总用地面积 8411.70平方米,横断面为单幅路形式,设计速度采用4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只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若为联合体,则查询联合体所有成员,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30 00:00至2023-01-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君磊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三环与和平东路交叉口南150米 地址: 石家庄市西二环南路2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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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伟强

联系人: 张晓旺
电话:

0311-83837672

电话: 0311-6807301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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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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