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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6-25

项目概况: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76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CX2022062502

2、项目名称:巴东县野三关镇谭家村安置小区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况:该项目拟规划用地面积约45334m2,统一规划安置宅基地,配套建设停车位、绿化、水电、燃气等基础设施。

5、采购需求:

01包:建设内容安置区内房屋建筑工程、小区道路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现需采购1家设计服务机构,本次采购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中房建施工图为提供一套单栋占地120平米五层安置房施工图标准图设计及设计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工作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

02包:安置小区外市政道路:新建道路起于安置区北门,与片区规划道路平交,终点接现状道路Y107,道路全长约800m,道路红线宽度18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现需采购1家设计服务机构,本次采购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设计阶段各专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安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燃气工程等)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编制)

6、最高限价:

01包: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相关标准和巴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按照服务费总额的62%取费且总价不超过56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56万元的,则按56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56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02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的相关标准和巴东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意见,按照服务费总额的62%取费且总价不超过33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应结合企业自身状况、项目特点等进行报价,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超过33万元的,则按33万元支付服务费用;若服务过程中按投标报价比例计算不足33万元的,则按投标报价比例据实计算服务费用。

7、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成果完成所需服务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特定资格要求:

6.1同时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2业绩要求:企业须提供近5年(自2017年1月至今,下同)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5年完成过至少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组配备规划、建筑、结构、水、电、暖通、造价专业注册人员,提供执业资格(或注册)证书,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02包特定资格要求:

6.1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专业乙级以上(含)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2业绩要求:企业须提供近5年(自2017年1月至今,下同)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6.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近3年完成过至少1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项目组其他3名(至少)专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626日至20227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3、方式:(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或网上获取(有意参与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2022626日至20227117:30前)将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本公司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注明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电子QQ邮箱号(791094091@qq.com)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附件中自行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76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76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五、开启

1、时间:202276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县财政局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2本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东分中心交易网部门采购栏目发布。

3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供应商人员佩戴好口罩、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验和信息登记工作(湖北健康码“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37.3℃人员均不得进入,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有序排队等待,不扎堆、不聚集,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采发〔2018〕1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东县厚德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巴东县野三关镇

联系方式:15587682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利川市诚信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联系方式:1837255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

话:1558768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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