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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羊山镇山城学苑项目工程总承包

· 2022-06-09

宿羊山镇山城学苑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羊山镇山城学苑项目 已由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邳行审投核【2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邳州市祥和盛世经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宿羊山镇山城学苑项目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羊山镇镇北路北侧、黎明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4840.56平方米(约合97.26亩)。住宅区用地面积58354.2平方米(约合87.53 亩),总建筑面积约103498.79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00603.22平方米(包括住宅88454.66平方米、车库9269.34平方米、其他2882.6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892.15平方米(包括保温1524.16平方米、其他1367.99平方米),居住人数2535人;幼儿园用地面积6486.36 平方米(约合9.73亩),总建筑面积约3743.5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709.84平方米(包括幼儿园3690.48平方米、警务室19.36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0.30平方米(保温)。项目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管网、照明工程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30872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70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宿羊山镇山城学苑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土建、安装,包括住宅、车库、幼儿园、警务室等,项目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管网、照明工程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所有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 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2.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 如投标人拟选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2017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工程】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7年6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5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55971、0516-80800966);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 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6 9 日至 2022 6 17 17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7 12 0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邳州市祥和盛世经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邳州市运河街道南京南路18号101室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郭雷

电 话:0516-865611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层

邮 编:221000

联 系 人:孙玉琦

电 话:0516-83200699

2022 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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