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承启南大街一期(弘安路-久安路)道路工程及(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
·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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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F0SG202300006 | 【工程编号:111F0SG202300006】 房山区承启南大街一期(弘安路-久安路)道路工程及(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承启南大街一期(弘安路-久安路)道路工程及(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1〕4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窦店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827米,管线全长3861米(其中:供水工程1028米、雨水工程895米、污水工程934米、再生水工程1004米) 、合同估算价 3197.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27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再生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 2.5 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额为24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3-3-8 9:00:00 至 2023-3-13 9:00:00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3-20 9:00:00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 系 人: 李颖 电 话: 8138793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 联 系 人: 王娟 电 话: 89368847 电子邮件: | | 2023 年 03 月 08 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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