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0ZJPD0160 | 标段号: | C02ZG001 |
招标人: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
招标人联系人: | 任平平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68798679 |
招标标段名称: | 张江在线新经济生态园(B2a-01、B2b-01、纬五路地下空间)项目(除桩基)工程泛光照明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基地,东至昌飞路,西至盛荣路,南至博宇路,北至南萃路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3946.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3698平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0248.2平米。由6栋最高16层的建筑以及地下二层组成。本次招标的是泛光照明工程,主要内容详见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泛光照明技术规格说明书、工程量清单等。 |
工程总投资: | 345635.3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2628.2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547131.65元人民币(1254.713165万元) |
施工工期: | 64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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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备注:申请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类似项目业绩如为本市项目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合同报送编号查询为准;如为非本市项目,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编号查询为准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仅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填写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2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上海浦东)-信息公示-双公示-行政处罚:查询网站链接https://www.pudong.gov.cn/。3)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09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13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5121165022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20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3月27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4月13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按以下处理方式:招标人在开标时拒收其(■上级公司□下级公司)的投标文件3、当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公司)报名超过两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取得分最高的前2名入围。4、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视作自动放弃申请资格。5、当实际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6、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合格分60分。(以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当天的信用分为准,投标单位自行在标书内提供,招标单位进行网上复核)。7、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8、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500元/家,开标后联系招标代理缴纳(现金形式)。如需开具发票的,请将项目名称、转账凭证(电子回单等)、开票信息发送至1512116502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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