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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边合区沿江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3-03-13


龙井市边合区沿江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BYZB202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边合区沿江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龙井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字[2022]336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100%,建设单位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井市边合区沿江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内容铺装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管网改造工程、景观小品工程、亮化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2.3建设规模:

1)铺装工程:沿江路路面加铺沥青42145㎡,沿江路两侧铺装花岗岩14938㎡,停车场铺装沥青7050㎡,铺装彩砖660㎡,砌筑边石6475m;

2)场地平整工程:平整场地54200㎡,清理渣土27100m³,回填种植土17300m³;

3)管网改造工程:改造井口133处,隐形井盖52套,污水管道疏通1000m,新建污水井20座;

4)景观小品工程:站点景观廊架成品14组,成品座椅83组,民俗人物雕塑7个,劳动雕塑1组,垃圾箱92组,单槽坐凳石墩56个,双槽坐凳石墩20个,花岗岩阻隔球墩128个;

5)亮化照明工程:广场景观灯17套,草坪灯18套,射灯22套,电力电缆3000m,路灯改造149套;

6)绿化工程:乔木、灌木种植594株,苗木花卉种植19830㎡,沿江路南侧绿化带修复11950㎡;

2.4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初步设计、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等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及参加竣工验收等工作)、工程建设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购及保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工程和质量保修等工程内容

2.5总投资额:2826.32万

2.6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龙井市工业集中区,东至延石线,南至沿江路,西至江山街,北至金达莱路

2.7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62天

计划设计开始时间:2023年4月12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9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方面的资质:

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担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度(2019-2021)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组成联合体的,由牵头人提供。

3.3信誉要求(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在近三年(2020年2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4.2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设计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4.3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施工总承包企业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2外省入吉企业需按照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企业备案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8:00至2023年3月17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电子版投标文件:2023年4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须到现场)。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342号,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6.2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

6.3本项目同时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bggzy.com/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龙井市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编:133400

人:韩春洋话:0433-322494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龙井市临江路1号编:133400

人:卢淑英话:0433-3252611

真:0433-32326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龙井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龙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举报电话:0433-3222968

举报邮箱:ljzjshb@163.com

来访地址:龙井市住建局扫黑除恶办公室(住建局三楼)扫黑办

来信地址:龙井市临江路348号住建局扫黑办

吉林博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3310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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