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道路工程-善众寺街、善众寺东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道路工程-善众寺街、善众寺东街道路工程已由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以石栾行审审字【2022】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道路工程包含善众寺街(栾武路-宏远路)、善众寺东街(栾武路-宏远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具体情况如下:善众寺街(栾武路-宏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红线宽30m,道路全长354.724m。善众寺东街(栾武路-宏远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红线宽20m,道路全长354.698m。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栾城区 计划工期:9个月 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道路工程,包含善众寺街(栾武路-宏远路)、善众寺东街(栾武路-宏远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3其他要求:项目班子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需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清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招标文件)。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异议受理单位:中登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静雯 联系电话:0311-80726027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在本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6-05 00:00至2023-06-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特别提示:各投标单位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登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栾城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280号和合大厦50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利陶 | 联系人: | 杜静雯 |
电话: | 0311-85503269 | 电话: | 0311-80726027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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