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051号的 中国(南安)绿色智慧家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2]C0602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自筹;运营资金:产业园运营期间,不计取任何费用,其运营资金由中标人自行筹措,自负盈亏 ,招标人为 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筑明信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 ,项目投资概算 81726.47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 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中国(南安)绿色智慧家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包括市政道路、场平工程、给水提升泵站等。其中,道路共9条,全长5.222km,(包括城市主干路1条、城市次干路2条、支路6条),新建一座5800t/d给水提升泵站,迁改一条10kV+110kV的电力线,项目场平工程405192平方米(607.79亩)等配套设施。本项目投资81726.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704.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423.54万元(其中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土地使用成本25854.72万元),基本预备费 3756.42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841.5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场平工程等的工程总承包(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资、基础设施运维及园区整体运营管理;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投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基础设施运维及园区运营管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098.0555万元,其中:设计费为393.105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3704.95万元。
2.5.合作期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期限为5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算),其中园区整体施工期为2年(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算),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期为3年,后续园区物业管理(如有)、招商管理、综合增值服务管理期限为3年或以上免费为招标人提供服务。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若建设期延长/缩短,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整体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在基础设施运维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完好的公共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2.6. 所处阶段:已完成项目初步设计;
2.7. 项目运营公司组建要求:
(1)中标人的园区运营商须与招标人共同出资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所在地为南安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占运营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中标人的园区运营商占运营公司注册资本的80%。运营公司在运营期限内负责园区的整体运营,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基础设施运维、园区物业管理(如有)、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如已具有同等条件的运营公司,可继续延用,不再另行成立运营公司)。
(2)项目运营资金:中标人自行筹措,自负盈亏。
2.8.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运营管理应在整个运营期内,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责任和风险,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运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法律和合同要求的服务。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图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规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投标人对工程进行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承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运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运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须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推荐1个中标候选人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 20 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7 月 13 日08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2023年 7 月 12 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2020〕79 号、泉建筑〔2020〕26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6.4投标保证金帐户:
①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
以上三个帐户由投标人任选一个。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7 月 13 日08 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开标
(1)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交通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至三楼)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2)签到、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1履约担保金额:工程总承包为中标价的10%;园区运营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8.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工程总承包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园区运营详见运营合同。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南金路21号
邮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6688002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筑明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街道聚福社区一期8#402室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zzmxzxgs@163.com
电话:0595-87777688、18876536003
传真: /
联系人: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86390793 、0595-8639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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