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师 G30-133团-130团(胡杨河市)公路第二合同段项目部 (以下称招标人)因 第八师 G30-133团-130团(胡杨河市)公路第二合同段 项目 施工需要;招标人现对 照明电气工程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参加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 第八师 G30-133团-130团(胡杨河市)公路第二合同段照明电气工程
1.2 建设地点: 石河子市
1.3 工期: 暂估工期 3个月,最终以甲方通知为准。
1.4 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照明电气工程( 含附属) 。
本次招标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投标方负责完成 第八师 G30-133团-130团(胡杨河市)公路第二合同段照明电气工程 (含附属) 范围内,合同要求工期范围内全部 照明电气工程 (含附属) 施工 工作(包含 照明热浸塑钢管、接线井、路灯基础 加工 、 制作 、 运输、安装 ,人 机 配合等) , 详见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资格具备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 交通安全设施 专业 或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 叁 级及以上、外地进疆备案信息、有足够的施工能力,有长期从事该项工程或有相近工程经历,重合同守信誉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独立承担本工程,不得转包和再分包。
2.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3、 业绩要求
近两年同类业绩不低于 最高总限价金额 的 50%
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2.4、 财务要求
应提供 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 2021年至2022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 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2.5 信誉要求
2.5 .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5. 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2.5 .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2.5 .4未被列入十一师集采平台黑名单。
2.5.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3、招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 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采购门户网站 ( https://pur.diwork.com/xjbtsys/home.html )进行报名,将标书费( 500 元)汇入指定账户,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下载招标文件。
指定账户: 新疆北新顺通路桥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银行账户: 991905826110901 ;
行 号: 308902839018 ;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附言栏中注明: G30二标 项目 照明电气工程招标服务费 。
未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中标单位需承担专家评审费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http://jcpt.xbjg.com:8800/)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 287374112@q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北七路 4号三楼市场经营管理部 ;收件人:李晓旭: 19909936616。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第 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 ( http://jcpt.xbjg.com:8800/ )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见发布平台
2023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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