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 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元行审审字【2022】7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2.建设地点:元氏县3.工程概况:(1)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诚信产业园二标段EPC)具体内容包括:叩南二路北段(道路、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整治提升);叩南三路北段(道路、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整治提升);(2)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东张产业园三标段EPC)具体内容包括:槐东中路提升工程(沿线节点整治、灌溉(含绿化)等基础设施整治提升);(3)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智造产业园五标段EPC)具体内容包括:钻石街北段(宏达路-建延路)(人行道、行道树、照明、交通等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钻石街南段(纬五路-伊特大道)(行道树、照明及沿线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钻石街南段(纬十连接线)东段(道路、绿化(含灌溉)、交通、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整治提升)。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5.计划工期: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诚信产业园二标段EPC):12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7天;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东张产业园三标段EPC):12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7天;经开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智造产业园五标段EPC):12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1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中需包含中小企业;(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应提供)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按标段自然顺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监督单位:元氏县招标办。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0:00 至 2024-01-0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2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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