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河东片区核心区市政等工程项目交子人行桥-夜景照明工程施工/标段 | |||||||
项目业主 |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61886663-6068 | |||||
招标人 |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61886663-60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6610077-5188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0102 - 10:30:00 | |||||
公示期 | 2024年01月04日~2024年01月10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4627062.08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 一 名 | 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13544779.78 | 13544779.78 | 96.65 | ||||
第 二 名 | 四川世纪互通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3733163.18 | 13733163.18 | 95.85 | ||||
第 三 名 | 上海新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3720150.87 | 13720150.87 | 94.66 | ||||
第 一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徐益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浙1332013201331072 | 电子及自动化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叶卫军 | 职称证 | G3300186985 | 机电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李乐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1352006200801861 | 电气安装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苏进军 | 职称证 | 20190133761 | 机电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曹秀华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沪1312015201604512 | 电力电气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凤君 | 职称证 | B010310338 | 电气 | 高级工程师 | |||
第 一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浙江金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运河亚运公园夜景照明工程 | 20200519 | 20210907 | 工程暂定总价19000000.00元 | 19000000 | 徐益武 | ||
汨罗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 汨罗市屈子文化园景区亮化工程EPC项目总承包 | 20210413 | 20210731 | 工程费部分72906600.00元 | 81462400 | 徐浩翔 | ||
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多湖中央商务区夜景亮化改善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 | 20190906 | 20200806 | 施工暂估合同价32725000.00元 | 32725000 | 徐浩翔 | ||
第 一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浙江金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运河亚运公园夜景照明工程 | 20200519 | 20210907 | 工程暂定总价19000000.00元 | 19000000 | |||
第 一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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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东二环沿线夜景提升工程(施工 ) | 20200812 | 20201009 | 签约合同价为13339500.00元 | 13339500 | 杨少坤 | ||
资阳市市政管理处 | 资阳市市政管理处2019年城区春节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 20181221 | 20190202 | 合同总价11932100.00元 | 11932100 | 李乐 | ||
马尔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马尔康夜景照明提升项目 | 20190426 | 20190720 | 服务费金额共计6724.41122万元 | 67244112.20 | 李乐 |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资阳市市政管理处 | 资阳市市政管理处2019年城区春节亮化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 20181221 | 20190202 | 合同总价11932100.00元 | 11932100 | |||
第 二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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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上海前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前滩中心25-02地块办公楼2标(除桩基)之泛光照明系统专业分包 | 20171030 | 20200620 | 分包合同总价65580000元 | 65580000 | 刘子文 |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来印象(简阳市文化体育中心)项目二标段室外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 20221108 | 分包合同价款总额暂定19612600元 | 19612600 | 曹秀华 | |||
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秀洲高新区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两路两园两中心景观提升工程(二期)建筑亮化 | 20210629 | 20211217 | 签约合同价为41086676元 | 41086676 | 沈永跃 | ||
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秀洲高新区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亮化工程二标段 | 20200416 | 20210718 | 签约合同价为40810128.99元 | 40810128.99 | 刘子文 | ||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美术馆(暂定名)项目ERCO灯具安装分包工程 | 20200408 | 20201230 | 合同金额合计33233848.37元 | 33233848.37 | 斯天矩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东来印象(简阳市文化体育中心)项目二标段室外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 | 20221108 | 分包合同价款总额暂定19612600元 | 19612600 | ||||
第 三 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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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利亚德(成都)文旅科技有限公司 | 13573882.89 | 13573882.89 | 90.70 | |||||
四川金灿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701179.52 | 13701179.52 | 89.50 | |||||
四川省意境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13632545.88 | 13632545.88 | 81.79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8-86705918 | ||||
行业主管部门 |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28-8664194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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