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钢结构(钢箱梁)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钢结构(钢箱梁)工程已具备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条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1.7公顷。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山东路-鞍山路立交节点东北象限高架环形匝道,实现南向西快速交通联系;立交东北象限利用地下空间新建停车场,服务公交和
周边社会车停车需求;结合匝道桥梁桥墩布置,同步对山东路-鞍山路地面交叉口进行渠化提升改造,改善地面交叉口通行效率。
2.2本标段施工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管线工程、景观迁移、照明工程、只能交通工程、专业管线工程、地下车库、附属商业、公交场站工程、前期工程迁移及其他附属
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3招标内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钢结构(钢箱梁)工程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
序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
暂定工程量
暂定工程量
备注
备注
1
钢结构工程(钢箱梁)
t
3291.90
2
钢墩柱
t
45.57
2.3计划工期:钢箱梁工程总日历工作天数为85天。
2.4最高投标限价:
不含增值税价款合计元(大写:叁仟玖佰伍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贰元柒角叁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准入资质,如没有获得准入证,将同时审查是否具备准入资格。中铁三局 红名单 分包企业、合格分包名录中不同等级分包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红名单 、高
等级分包企业。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 三证合一 的还应
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及本
人身份证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恕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9时0分至2024年1月29日9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提前递交、滞后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定截止时间3日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而改变。
5.3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
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参加。
6.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金才 电 话:010-61819626
招 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招标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东岸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山东路-鞍山路东北象限连接匝道及地下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荣玉刚 电 话:1854755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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