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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库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1-15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某部库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类型: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项目编号: GSJX-2023-107(2)
招标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九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 招标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监督机构: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是否重大项目: 项目概算(万元): 84.917892
保证金缴纳方式: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招标方案说明: 电气照明工程、应急照明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弱电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软件、仓库大门及工作区
招标内容与范围: 电气照明工程、应急照明工程、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弱电系统工程、信息化设备软件、仓库大门及工作区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41928001001
  • 84.917892万元
  • 设备
  • 查看详情
标段名称:
E6200000600041928001001某部库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营业执照: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可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财务状况: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纳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供应商暂停名单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上述网站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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