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宜昌市远安县燃气管道和供水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远发改审批
[2022]803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
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天片区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编号: YAGJS0525-202401-01
2.2 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旧路改造项目,局部新建,其中新建道路 100 米,改造道路
约 63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
等。
2.3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
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合格标准,并按合
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
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
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
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
评委不予采信;
3.4 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
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
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
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 鄂建办 [2020]39 号 ) 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
提供 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 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
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分公
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
或 综合监管系统
综合监管系统 完
完
善相关手续。
善相关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
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yuanan.gov.cn )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
载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下午 23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
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
南》)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 [2022]4 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2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
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 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办事指南 — 操作手册 — 电子营业执照交
易主体操作手册 ) 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
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 开标:
开标:
7.1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 1 号 3
楼,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5 开标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网,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
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7.3 本项目接受投标单位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电子营业执照 一网通投 实测注意事项详见宜昌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 - 办事指南 - 操作手册 - 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 ( 备注 :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
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 : 4009980000 。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
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 : 17269580661 、 印章制作和
下截客服联系电话 : 17269580657 ,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 : 13810710048 。 )
8.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
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10.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24 年 2 月 1 日。
11.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 4 号
联 系 人:熊尚伟
联系电话: 151719093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 62 号
联 系 人:黄幸
联系电话: 0717-3813726
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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