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 已由 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生态岛备 (2023)9 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方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建公司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为授权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泛光照明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中新大道以东、发展五路以北( 10-008 、 10-012 )地块,东至河道,南至规划星茂街,西至中新大道,北至绿水街。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26.7 万平方米, 1# 楼为 16 层研发中心, 2# 楼为 21 层研发中心, 3# 楼为 12 层办公培训楼, 4# 楼为宾馆, 5# 楼为 3 层食堂, 6# 楼为 3 层体育中心, 7# 楼为 2 层产品发布,其他横向流通通道为智联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3 合同估算价: 2841.82323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5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华泰证券研发及培训中心泛光照明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详见工程量清单、灯具规格书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含 )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4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6 个月( 2023 年 7 月 -2023 年 12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承诺书原件等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1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 1 个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厂房、住宅、道路、桥梁)泛光照明工程(建筑外立面亮化改造工程项目不予认可;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合同业绩;如为总包合同,其中泛光照明工程合同金额需满足上述金额要求,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泛光照明工程金额的,须提供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发包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9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现场核查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 24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 : //www.jszb.com.cn/JSZB/ )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jsggzy.jszwfw.gov.cn/ )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江苏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用户 CA 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4.3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 纸质 开标,投标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 评审顺序: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先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及业绩,取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业绩得分排名前 X 名的单位(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及业绩得分相等,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相等,则以企业业绩中单个业绩金额大的排名靠前;若企业业绩中金额相同,则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单个业绩金额大的排名靠前;若得分仍然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前 X 名具体数量规则:有效投标人超过 12 个的,取前 9 名;有效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有效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有效投标人为 5 名及以下的,全部入围。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 ( 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 ) 。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 + 业绩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7.2 投标报价(满分 82 分) 7.2.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抽取数值为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 Q2=1-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96% 。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7.2.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7.2.3 报价评审偏差 投标报价: 82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 1% 扣 0.9 分,每降低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3 施工组织设计 (满分 16 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5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4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1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12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28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15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建议页数 2-6 页,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页数最多不超过 6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最多扣 0.1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优: 2 分;良: 1.8 分;中: 1.6 分;一般: 1.4 分;无: 0 分。 7.4 业绩(满分 2 分)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2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厂房、住宅、道路、桥梁)的泛光照明工程项目(建筑外立面亮化改造工程项目不予认可。如为总包合同,其中泛光照明工程合同金额需满足上述金额要求,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泛光照明工程金额的,须提供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部分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发包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不得分。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兼得。 备注: 1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不包含篇幅扣分)。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 2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流程详见招标文件。【题目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讨论提出,答辩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及评审顺序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不超过 3 名中标候选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白龙江西街 59 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18 号 17 楼 联 系 人: 徐 工 联 系 人: 鲁 工 电 话: 15851803454 电 话: 180130115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