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新城区经一街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新城区经一街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已由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易发改(2024)11号、易招核(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即本项目代建单位)易县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易县新城区经一街灾后基础设施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建设地点:起点为易兴路,终点为古镇支路。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包括道路附属设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工程:全长1086.456 米,红线宽20米,采用单幅路形式,其中非机动车、机动车道宽度 12 米,人行道(含树池)宽度各 4米。沿线与小学路、纬一路道路相交,按照平面交叉设计。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敷设在道路东侧,距离道路中心线3.5米,规格为DN1200、DN2000。污水管道敷设在道路西侧,距离道路中心线3.5米,规格为 DN800。照明工程:在道路两侧人行道内对称布置路灯,共安装 68 杆。计划工期:2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其中设计周期完成期限为4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3 09:00至2024-02-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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