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防灾减灾和综合承载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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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217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邯郸市防灾减灾和综合承载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防灾减灾和综合承载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初步勘察设计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4〕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债资金,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有关区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邯郸市防灾减灾和综合承载基础设施能力提升项目,共包括 12 处路段,道路总长约 11236 米,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次干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和污水)、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中心城区;2.1.3勘察设计周期:1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初步勘察达到合格要求;初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2.1.5其他说明:①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中良,联系电话:18630091110;招标人:邯郸市建设局,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1518890882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3 08:30 至 2024-02-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1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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