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屿前职工宿舍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重
新招标 已由 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融建设管
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屿前职工宿舍项目用地面积 40061 平方米
(约 60.09 亩),其中:一期用地面积 20295 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 19766 平方米。项目(一期)
建设安置地用房( 1#~5# 栋)及门卫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场地平整、室外围墙、
室外道路、室外排水、室外生活给水、室外消防给水、室外照明、绿化工程、充电桩、机械停车
位、电梯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主楼夜景照明等,本项目局部采用装配式内容, 1# ~ 5# 建筑
中采用装配式楼梯,住宅套型内采用装配式厨房及装配式卫生间。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 46154.09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3058.68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3095.41 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 50
米,建筑层数 16 层。机动车停车数 115 辆,非机动车停车数 601 辆,设置住宅户数 540 套;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 2 )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
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 226970232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224713029
元、施工图设计费暂按: 2257203 元、暂定金额为: 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
工日期为 109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
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
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 )施工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 1 )设计资质
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
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
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
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
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
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
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
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投
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 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 是指:本项目不适用。 3.7. 投标人
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 数量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 是
指:本项目不适用。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因不再符
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
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② 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没有正受到
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 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
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④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
出项目负责人承诺。 ⑤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
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
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3.3.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
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必须
通过已激活的企业 CA 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
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
5.2. 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
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
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 CA 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
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
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9980000 。
5.3.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00 秒。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万元。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 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1 、该招标公告为固化模板,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
招标公告为准。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fujian.gov.cn/ )、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福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鼎市流美路 333 号公交公司 7 楼,邮编: 3552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3-7830699 ,传真: /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鼎市玉翠路 58 号御景园 8 幢 1101 室,邮编: 3552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0593-7825789 ,传真: /
联系人:周丽娟、李桂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 199 号
联系电话: 0593-7818220 、 0593-2195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 197 号福鼎市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 0593-79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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