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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媒学院户外运动场所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7-12

南京传媒学院拟对方山校区户外运动场所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灯光篮球场、田径场、户外运动场照明工程

2、地点: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南京传媒学院。

3、招标内容:运动场照明采购、安装

4、工期及付款:

(1)下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进场,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8月30日前竣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合同工期不得延误,非发包方原因延误的,由承包方按5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但延误超过10天的,承包方按10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发包方也可请他人完成施工,施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从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发包方付款条件见第五条特别告知事项。

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至10:30;

2、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办公室;

3、报名费: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前汇款至发包方账户,并注明“运动场照明报名费+公司名”。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相符。请携带报名费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

4、资格预审: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不得挂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代理人须为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载明代理人的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4)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名工纠纷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6)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须具有叁份单体10万以上照明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单)

(二)现场勘察及答疑

1、时间:2022年7月20日10:40。

2、报名时领取相关资料;统一现场勘察及答疑。投标单位必须勘察现场,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标书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109室

(四)根据防疫要求,投标报名人员进校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苏康码绿码、7天内行程史等相关证明材料,途径中高风险所在城市人员不进校。

三、投标及评标概要:

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运动场照明保证金+公司名”。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7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投标方中标,双方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的一部分,施工保证金为20000元。

3、请根据校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综合单价分项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报价;

4、服务内容及承诺书;

5、近3年的公司业绩,委派人员相关资质文件;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后,签订合同价格一律为综合单价(含税),对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出增加价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增加工作量及价款的签证单;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发包方发放清单及施工要求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投标方根据发包方的标书及清单制作详细报价清单,每项按综合单价含税、工程量、合计金额进行报价,自行完善项目未涉及部分内容。

3、付款条件:主材进场经发包方确认验收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质保两年,竣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尾款5%(付款前须提交发票,支付结算价款前应提供100%结算金额的发票)。

4、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发包方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发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诉讼,中标单位不得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发包方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发包方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发包方利益或者对发包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信息

1、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025-86179307

2、投标现场查看、相关工程咨询:025-86179336

3、账户信息

户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63130181940000290

纳税识别号:52320000MJ5525411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

纪检监察邮箱:jiancha@cucn.edu.cn。

南京传媒学院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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