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子路(新市大道-京北路)照明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郧子路(新市大道-京北路)照明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03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YB-JS-202401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882-2024-00170
3、项目名称:郧子路(新市大道-京北路)照明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8.188万元
6、最高限价:128.188万元
7、采购需求: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3投标人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公告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6 日至2024年 03 月 12 日24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
3、方式:(1)投标人应在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2)登录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月 13 日 0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 03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03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进入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 号)。
2、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和京山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js.hbncp.com.cn/home)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京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京山市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方式:0724-7213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市新市镇城中路348号
联系方式:18972889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
电 话:18972889787
2024年 03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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