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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八一水库(西)、登云水库配电房及控制闸夜景照明工程(施工)-交易公告

· 2024-03-15

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八一水库(西)、登云水库配电房及控制闸夜景照明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八一水库(西)、登云水库配电房及控制闸夜景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通联照明有限公司、福州惠光照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明永辉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八一水库(西)、登云水库配电房及控制闸夜景照明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 90236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城市与道路照明 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 八一水库管理房、登云水库配电房及控制闸建筑夜景照明 工程 施工项目 招标内容包括 城市与道路照明 工程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 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0236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三级及以上 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机电 工程 或市政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和费用收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3 18 日至 2024 3 22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 0 分至 11 30 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 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购买招标文件。 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 投标人 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 代理机构 电子信箱( fzwzzb@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 投标人 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招标 文件每份售价 3 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人直接向中标单位收取。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一 工作日 17 :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15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 保险 保函

6.4 购买标书、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名: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浦上支行

号: 10006301359001000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4 7 9 3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 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 4 4 7 9时30分 前往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 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 6号

电话: 0591-83568845 ,联系人: 曾灿良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物资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 278号源利明珠大厦A座北门8层

电话: 0591-83327932

联系人: 郑长平 、程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闽江下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 6号

联系电话: 0591-83568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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