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工程

保标招标 > 照明工程 > 招标信息 > s345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sg-2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第三次采购)项目公告

s345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sg-2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第三次采购)项目公告

· 2024-03-16

S345 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SG-2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S345 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SG-2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 名称: S345 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SG-2标项目经理部 商品混凝土 采购

1.2 采购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1.4.1 汉川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简介

S345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建设位于汉川市西南侧,路线起自仙女大道七一桥南侧桥头交叉口,沿泵站河西堤向北布线,至四汊河桥折向西,沿南干渠南堤布线,于双河村村头新建桥梁正交跨越南干渠,然后利用韩集既有道路汉汈线至终点韩集公路管理站处,与S311呈T型交叉,路线全长22.069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km/h,城镇路段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12/18/24m。本标段为SG-2标,起讫桩号为K12+700--K22+068.659。

项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雨污水管网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采商品混凝土用于园林绿化、防护工程、桥涵工程。

S345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汉川城区至韩集段〉建设 工程项目合同估算价约为 14288.62万元 ;本次 商品混凝土 询比价不含税总金额估算约为 665.09 万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商品混凝土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 3 交货期: 在收到供货通知 1 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 交货地点 S345 汉川城区至净坛段建设工程 ( 汉川城区至韩集段 )SG-2 标项目部 指定地点

2. 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 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 采购 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 采购 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要求

混凝土拌制过程中,混凝土的质量主要取决于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和拌合过程的控制。混凝土质量与其组成材料应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2020、《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与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技术要求(塌落度,外加剂)、龄期、有无抗渗要求或涉及其它技术要求等由采购方工程技术部与试验室确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新拌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检验应检验坍落度、 1h 坍落度损失、粘聚性和保水性, 夏(热)季施工时还需检验浇筑温度,有必要时也应检验容重和含气量及耐久性指标等,检测结果均应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每批次混凝土到场时必须提供出厂证明及相关资料。

附表( 1 新拌混凝土检测项目及频次

检验项目

频次

检验标准

坍落度及损失

搅拌站首盘混凝土

在浇筑地点每 50m³混凝土取样检验一次

每班或每一单元结构物至少 2 次

GB/T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坍落扩展度

均质性(观察分层、离析、泌水)

含气量(必要时)

入模温度

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对每批混凝土制作试块并采取标准养护,同时在 28天养护龄期到期时及时送交采购方指定的试验检测单位。供应商所供应混凝土的试块合格报告不能免除实际混凝土施工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采购方仍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对供应商提出索赔。

2)水泥

水泥应选用质量稳定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硅酸盐水泥,其中的混合材料宜为磨细矿渣粉或粉煤灰,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P·O)或 硅酸盐水泥(P·II)的要求。

为改善混凝土的抗裂性能和耐久性,水泥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表( 2)的规定。

附表( 2) 水泥的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要求

1

比表面积( m2 /kg)

不宜超过 350,不得超过 400

2

80μm 方孔筛筛余(%)

≤10

3

游离氧化钙含量( %)

≤1.5

4

碱含量(按 Na2O 当量计)(%)

≤0.6

5

熟料中 C3A 含量(%)

≤8

6

Cl-含量(%)

≤0.03

水泥质量应稳定,实际强度应与其强度等级相匹配并有足够的富余强度 定期对分批进场的水泥进行胶砂强度的评定,标准差应控制在 3.0MPa 以内。

为保证水泥的质量稳定,水泥熟料应选用本厂生产的熟料,不得选用粉磨站生产的水泥,不得使用立窑生产的水泥。

进场的每批水泥清单至少包括厂商名称、水泥种类、 数量以及厂商的质量保证书,以证明该批水泥已经试验分析,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细集料

细集料应选用质地均匀坚硬、级配合理、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河砂或机制砂,不得使用山砂或海砂。河砂资源不丰富的地区(如鄂西北、鄂西南)可使用机制砂配制混凝土,其他地区在经试验论证可行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机制砂配制混凝土。

河砂的颗粒级配(累计筛余百分数) 、含泥量、 泥块含量 、化学指标等均应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表观密度大于 2500kg/m³、松散堆积密度大于 1350kg/m³、空隙率小于 45%。

使用机制砂配制混凝土时,生产机制砂的母岩岩石强度不应低于 80MPa。对配制 C50 及以上混凝土的机制砂,其母岩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 1.5。机制砂的单级最大压碎指标应不超过 25%。

细集料中不应混有草根、树叶、树枝、塑料、煤块、炉渣、沥青等杂物。细集料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氯化物、硫化物及硫酸盐等有害物质,其含量应符合附表( 3)的规定。

附表( 3)细集料中有害物质含量限值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要求

C30

≥C30

1

含泥量 (%)

≤5.0

≤3.0

2

泥块含量 (%)

≤2.0

≤1.0

3

云母含量 (%)

≤2.0

4

轻物质含量 (%)

≤1.0

5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折算成 SO3)(%)

≤1.0

6

有机质含量 ( 比色法检验 )(%)

合格

7

Cl 含量 (%)

0.02

4)粗集料

粗集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JTG/T 3650-2020)的一般技术要求。粗集料应选用质地均匀坚硬、级配合理、粒形良好、线膨胀系数较小的洁净的碎石或卵石,颗粒级配、岩石抗压强度、压碎指标、含泥量等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

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不宜超过结构物最小尺寸的 1/4、钢筋最小净距的 3/4 和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 2/3;当设置两层或多层钢筋时,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泵送混凝土的粗集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碎石不应超过输送管内径的 1/3;配制强度等级 C50 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集料最大公称粒径(方孔) 不应大于 25mm。混凝土的粗集料粒级宜控制在5~31.5mm 之间,粗集料级配宜采用二级配或三级配碎石。

选择粗集料料场时必须对粗集料进行潜在活性的检测,不得采用碱 —集料反应 (AAR)的活性集料。进行粗集料供应源选择时,应进行母岩岩石抗压强度检验,岩石抗压强度应大于 80MPa,且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 1.5。当粗集料含有山皮水锈等风化颗粒时,需要检测其含量,粗集料山皮水锈颗粒不得大于 15%(以重量计)。

5)拌合水

混凝土拌和用水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附表 1.5和《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海水、工业污水和 pH 值小于 5 的酸性水。

附表( 5)混凝土拌和用水的品质指标

序号

项目

预应力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素混凝土

1

pH

≥5.0

4.5

4.5

2

不溶物 (mg/L)

≤2000

≤2000

≤5000

3

可溶物 (mg/L)

≤2000

≤5000

≤10000

4

氯化物(以 Cl- 计) (mg/L)

≤500

≤1000

≤3500

5

硫酸盐(以 SO42- 计) (mg/L)

≤600

≤2000

≤2700

6

碱含量(以当量 Na2O 计) (mg/L)

≤1500

≤1500

≤1500

2.5.2 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1)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2)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

以及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 资质 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1.3 财务要求 /

3.1.4 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gsxt.gov.cn)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3 17 日至 2024 3 21 0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 交截止时间: 2024 3 25 06 0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 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 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 www.ltzxgl.com.cn) 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 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

人: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址: 湖北省汉川市 马口镇 105省道 湖北路桥项目部 原惠林阁宾馆)

人: 刘阳

话: 13163372195

2024 3 17

文章推荐:

[邢台市][招标/资审公告]河盛南街(心河路至振兴四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乡宁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千佛路改造工程监理费的采购公告

河盛南街(心河路至振兴四路)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随县县城城市更新项目—烈山湖东路西侧(随县一中至烈山湖大桥)路灯照明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