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发改[2024]446 号、廊审批招标核【20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京廊城际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廊坊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总用地面积约319亩,其中:(1)廊坊东站北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149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793.1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8635.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3157.64平方米。主要建设交通综合楼、配套辅助用房、地下车库等; (2)廊坊东站南停车场总用地面积为12018.8平方米(3)连通工程主要为东站站房与周边建筑连通,总建筑面积为6827.5平方米,其中东站站房与周边建筑连通架空面积为2883.5平方米,(4)经七路、经七东路通道长廊为3944平方米。 (5)市政配套工程包括绿柳路、经七路、经七东路、黄丹路、纬乾道、内部一、二、三、四路,道路总长度为5414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6)A、B、C、D四个匝道,匝道总长度为3193.7米。2.2工程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和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交界,四至范围:北至纬一道、南至大北环路、西至西昌路、东至望京大道。2.3总工期: 6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62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2.4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2.5投标报价上限:63033.566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8 09:00至2024-03-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 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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