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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一期)—竹主题商务酒店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2-09-08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一期)—竹主题商务酒店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8 17:23:08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一期)—竹主题商务酒店项目(室外配套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20-511599-61-03-444482】FGQB-00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020-511599-61-03-444482】FGQB-00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一期)—竹主题商务酒店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的泛光照明、景观亮化、公共空间、水系等),呈现竹里商街及园区光彩工程水系周边、建筑等区域的夜间灯光环境、打造夜间经济带。项目总投资估算1500万元 。
  2.2工期:3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竹文化生态产业园(一期)—竹主题商务酒店项目(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及施工,其中设计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现场指导及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项目付费模式:本项目采用进度支付+延迟支付。项目占用资金利息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建设期不计算利息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和建设能力;(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不含路灯等单一功能性照明工程)的城市照明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不含路灯等单一功能性照明工程)的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筹资企业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10 09:00 至 2022-09-15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0-11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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