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十三连圩咸保段防洪通道路灯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十三连圩咸保段防洪通道路灯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2HW596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20178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十三连圩咸保段防洪通道路灯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泰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谢村社区
中标金额:350483.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杆灯 品牌:晶达 规格型号:7米中杆灯,定制 数量:80台 单价:278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正银、黄茗华、刘国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
收费金额:42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价。
2、废标单位及原因:安徽舟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湘雄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正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群航建设有限公司,废标原因:资格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能体现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重庆恒辉市政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安徽金鸠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废标原因:交货一览表内容不全,未实质性响应;重庆雄峰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废标原因:交货一览表格式被修改,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155336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方式:段玉玲152553344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152553344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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